• 审计案例求解

    我公司目前一个项目正在做结算审计,本项目是固定单价合同,施工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条款为“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确认下浮系数为36%)计算”,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将合同内已有的混凝土道路厚度由120mm变更为180mm,审计单位审核时,将变更增加的60mm厚度混凝土按原合同单价下浮36%计价,请教各位老师,审计这种做法是合理?有何依据?请各位老师不吝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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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确,合同约定变更估价浮系数为36%。

    2023-07-31 22: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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