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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baba1 2023-09-03 22:02:56 | 四川省 土建市政预算结算审核 | 523查看 6回答
关于施工单位最终结算
设计变更流程已走完(包括费用批复,过程结算已拿到这笔钱)。各方签字盖章同意(包括跟审)。到最终结算时,审计说变更原因是施工方责任造成的,不同意给这个钱,请问,如果确实是施工单位责任,但前面各方已签章,审计还能扣这个钱不?
2023-09-04 14:17:17 补充
永久工程,原设计箱变为125kVA,。因为施工单位临时用电需要,125kVA不够用,所以业主叫设计单位把125kVA改成250kVA,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就用这个永久箱变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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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首先变更可以由施工单位出的,其他审计说变更是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需要拿出依据
就这问题而言,审计想扣钱想疯了,首先这个变更是业主要求设计变更的,其次三通一平本来也是业主应该提供的,
施工单位是按变更正常施工,凭啥要扣?
首次提交 2023-09-03 22:13:43 最近修改2023-09-04 23:30:31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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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也是可以针对不合理的施工程序做出处理的
2023-09-03 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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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懂造价专业,签证单错了,原施工方的临变125KVA在临时建设费用中,应当扣除掉。
首次提交 2023-09-03 22:51:25 最近修改2023-09-04 22:36:02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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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可以是施工单位提出来变更申请,经过建设单位同意,这个同意不仅是方案同意,施工单位上报的变更费用申请也要同意才行,这样的流程肯定是合法的。
至于说你说的这个变更的原因是施工单位造成的,你要补充一下什么事件,才好判断。
2023-09-04 07: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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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啊,但理由要充分。
2023-09-04 08: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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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变更原因是因为施工方失误而造成的,审计握有证据的话,审计能扣这个钱。
否则(没证据),不能。
这个,施工单位没有过错,不存在扣钱的理由。
首次提交 2023-09-04 09:23:39 最近修改2023-09-04 19:34:03 (修改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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