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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r123 2010-05-23 08:40:19 | 河北省 其他专业 | 976查看 2回答
关于清单合同的问题
你好,这是一份固定单价合同,合同规定造价调整因素为:1、政策性调整文件 2、工程量变化 3、材料价格变化超过正负3%的部分用差价调整 4、工程量变化在正负3%以内的部分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做相应调整。 合同签订时,预算人工是不参与取费的,可在竣工结算时有政策性文件人工费参与取费。问:在决算时应怎样进行综合单价的组价,是否应是工程量在正负3%以内的不分还执行原综合单价,不考虑人工的变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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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工程量在正负3%以内的部分还执行原综合单价,不考虑人工的变化。
2010-05-23 08: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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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既然合同规定了调整因素中有:“政策性调整文件”,人工费的调整是属于政策性调整文件的,这个人工费可以向甲方索赔的,经过双方协商可以解决一下!还有就是工程3%的问题就是:3%以内的执行原单价,剩余部分可以进行重新组价!
2010-05-23 0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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