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加措施费算不算改变合同单价?

    做一个结算审核项目,是财政局委托的,不是业主。合同中明确约定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1. 是实体工程量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有很多签证增加的措施费。并且大多数是二次转运,围挡之类的不可计量的措施费。如果把这些措施费加上,算不算改变了综合单价。

    2. 业主给施工单位签了大量的措施费,各种各样的措施费都有。但是我备考监理和一造的时候,记得老师讲过。措施费一旦投标时确定了,除了模板脚手架外,一般是不予增加的。问就是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应该能考虑到,要么招标时答疑,要么直接把措施费考虑到综合单价里。那么这些增加的措施费是不是都没啥道理,可以审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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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体工程量没变化的条件下,二次运输是本身合同自己没考虑进综合单价而少报价的内容,不能算增加,围挡类措施本身就属于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基础,更不能算另外增加,这两样都可以审减的。把这些费用都审减掉,有问题再申诉,业主给他签证了,只要跟业主确定了签证内容,明确给业主这些不能算另外增加的费用就行了,业主同意了给这些费用你再给也不迟

    2023-09-06 10:50:44 

  • 首先,合同签订的措施费中是否包含了签证中的项,并且合同对于这些内容是否约定的有明细。

    你说的是没错的,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细约定,发生合理的话,一般还是要计取的,况且甲方同意计取

    2023-09-06 10: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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