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问各位大佬一个案例

    例如 一个市政管道安装项目,合同是10万元,甲供材的形式,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因为材料不够,工期十分紧张,无法再招标采购主材,便由施工单位自购主材,签证上也写了自购,但施工单位购买主材后,结算总价便超过合同太多,所以施工单位便压低其他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但是合同约定结算时合同内单价按投标单价结算,这样结算审计的话最后审下来的价格会超合同,不太合适,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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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建设方认质认价啦,或者走材料账

    2023-11-03 18:33:30 

  • 通过压低其他合同单价的形式来降价是不合适的,

    增加了主材费,相当于变更了合同施工内容,超出合同太多,可以签补充协议

    2023-11-03 18:34:56 

  • 替甲方购买的甲供材,由甲方签字盖章,另行结算。

    与10万元的合同无关。

    2023-11-03 1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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