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售楼处提前使用及临时用电问题

    1、我方售楼处需要提前使用,但是做售楼处的那栋楼主需要提交给我们框架,我们要重新装修,这个该怎么操作?(因为还没按图纸装修,不会办竣工验收,但是我们又要提前使用,怎么办呢?) 2、在售楼处的办公人员:行政和销售,需要买什么保险?和一般有什么不同吗?(办公地点未办理竣工验收) 3、在红线内的临时用电电缆铺设,一般包括在清单报价里面吧?这个是不是属于开办费之内的还是属于“三通一平”?(我方将临电通到现场,但是乙方数要到施工地点还需增加一百多米电缆,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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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处理吧。

    2010-06-24 10:41:53 

  • 1、我也做开发,从开发商的角度说,施工用电接至红线内,应当可以定性为通电了,所以,个人认为红线内的临时用电电缆应当归施工单位负责, 2、如果还未交付你方,那就及时申请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主体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装修,最后的装修验收待售楼处不再使用后再说,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会产生争议。不要急这一时半会的。该办的手续必须办完。 3、至于在售楼处办公的人员保险,按规定办理即可,没什么与政策不同的地方。

    2010-06-24 10: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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