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扣除甲供材

    1.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施工单位在甲方借用了23平木地板材料,中标价中材料是13个点的税,结算时应该税后扣施工单位材料价含13个点的单价还是税前单价?

    2.是否应该按施工单位的材料价扣?还是应该额外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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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合同应该是9个点的税率,23平米地板材料没有多少钱,搞这么复杂,是属于固定资产?如果真要按规定办理,那就也称不上是甲供,而且程序很麻烦,个人感觉没必要。

    双方当地询个不含税市场价扣除,或者结算时从清单中扣除相应工程量就行,要标注原因;

    还是建议简化

    望采纳!

    2024-01-22 10:16:19 

  • 1、结算应该按照甲方含13%税在税前扣除;

    2、应该按照甲方含税采购价

    回答正确请采纳并点赞,因为每一个专家都是免费服务

    2024-01-22 09: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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