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纠纷,大家探讨一下

    故事:现在一个项目。是个房子,装修部分被甲方分包给了别的公司干,原中标合同中是含有装修部分的,现在审计要扣除装修部分,因为中标单位没有干这个装修,中标单位同意可以。现在的问题是在中标合同中约定下面这个条款,中标单位不同意扣减装修部分以项为单位的措施费,因为有这个约定,审计单位觉得没做装修就要按装修费用比例扣除。这个谁合理呢?

    合同约定,“以项为单位计价的及总价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固定包干,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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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合同执行

    2024-03-26 18:49:09 

  • 以项为单位计价的及总价措施项目费属于总价包干费用,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

    2024-03-26 19:26:03 

  • 按合同约定,执行。

    2024-03-26 20: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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