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算

    以下这句话怎么理解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应按照投标人投标时的材料单价和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及相关规则下浮5%确定综合单价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工程情况是这样的:我方和甲方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工程范围并不包括安装部分;后来甲方要求增加安装项目,结算时发生以下情况:

    1,审计按土建合同执行了这一条,理由是安装是基于土建基础上增加的项目,没有招标、没有合同,但可以参考土建合同;相当于我们安装工程全部综合单价下浮5%。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怎么反驳对方观点

    2,怎么理解执行的这条条款,如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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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句话针对的应该是合同范围内的变更、签证引起的合同中没有单价时的处理方式,安装工程应该是合同范围外增加的,

    如果是合同范围外增加的需要你们与建设方去协商,没有相关资料时审计方只有按合同 中没有单价的去处理

    安装工程执行第4条时主材单价是怎么确定?合同约定是按投标时的材料单价,没有投标时的单价怎么确定材料 单价

    首次提交 2024-04-03 10:08:36  最近修改2024-04-03 10:10:24 (修改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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