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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朵 2024-06-04 08:13:13 | 北京市 装饰结算 | 196查看 4回答
审量审价的暂估总价合同,施工如何在结算总价基础上增20%,且结算要拿?
施工单位没有注册公司挂靠的国企单位在结算总价基础上要收取20%的管理费,合同签订的量价都是开口可审减,这家甲方的工程指定必须是施工单位挂靠的这家公司来承接。目前是报结算阶段,施工单位怎么才能在正常做的基础之上再增加20%的管理费出来,且这个费用审定后必须还能拿到。图纸和工程量做不了假甲方知道具体情况,且甲方不给签认价单。请教各位有经验的前辈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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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想要增加费用只能通过认质认价、设计变更、签字、设计优化等方式
2024-06-04 09: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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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把调价的因素都说死了,没办法
2024-06-04 08: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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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能
2024-06-04 08: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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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挂靠别单位已是违规行为,二者之间发生的费用,不应该由甲方来买单。
2024-06-04 08: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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