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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 2024-06-08 15:14:18 | 广东省 土建结算 | 155查看 2回答
关于广东省有害身体健康场所施工及边生产边施工增加费
该项目为我司接手的收尾工程,合同中约定所有收尾工作涉及措施费均应计取,但没具体说明包含哪些措施费。
1、关于有害身体健康场所施工增加费
背景如下:地下室垃圾清理,因为地下室未交付,不通风、且无水源,清扫时产生大量灰尘。戴着口罩都得吃灰。我这边主张“在有害身体健康场所施工”增加费,建设方造价人员认为该措施费不适用,但又拿不出依据。请问,广东是否有关于本项措施费的具体解释或说明的函件或者发文?
2、边生产边施工增加费
背景如下:地下室中有个制冷机房,层高8米。正常施工顺序应为做完装修(天地墙)后再安装设备。实际情况为,制冷机房所有设备、管道、仪表仪器均已安装调试完毕,我司再进场装修。我这边主张“边生产边施工增加费”,本人观点,边生产边施工之所以需增加10%人工费,是因为生产环境中有工作人及设备、机器等,为防止伤人、损坏机器等导致工作时效率降低,而制冷机房装修正好是设备已安装完毕,为防止设备遭到施工损坏,故应计取。建设方同样是持反对意见。请问本项措施费,是否有函件等具体解释?我个人的理解是否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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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灰尘多采用吸尘器或者风扇通风,属于扬尘控制措施,不应记取增加费
2,应该记取成品保护费
2024-06-08 15: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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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造价部门
2024-06-08 15: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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