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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123 2024-06-11 12:42:21 | 陕西省 土建装饰结算审核 | 126查看 4回答
甲方将地面做法变更为中标清单已有的最低价做法,怎么办?
中标清单地面有3种做法,工程量差不多,综合价格是 D1>D2>D3,后续甲方出变更,将原本D1的工程做法变更为D3的做法,要求我方按D3做法施工,问题是D3价格我方是依据投标策略报价,本身报价亏本;我方不同意按D3价格
问:甲方这样做合理吗?依据什么让甲方同意我方重新组价
2024-06-11 15:03:37 补充
专用合同条款还写明了,工程量增加超过15%的部分,综合单价还要下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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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价格对应投标工程量的1.15倍可以按投标价,超过的部分重新组价!具体看合同约定!
2024-06-11 12: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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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们得罪甲方了,故意坑你们?这种弄不好就要打官司。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2024-06-11 1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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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设计变更甲方的变更时合理的,没有问题的。但是你们的不平衡报价这一点确实对你们不利的。注意查看合同的规定,看是否可以正确些费用。(例如:变更工程量的增减,是否可以调整合同单价。)
2024-06-11 13: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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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做法是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本来就是有利有弊的,重新组价是不可能了,你们只能对不起甲方了,按D3的价格偷工减料了(这是昏招)。其实本身的问题纠结点在于变更上,搞定甲方才是最合理的,审计那边都是按规范做事的,甲方同意,审计也不一定同意呢,没必要冒险。你这个变更把,好像不能作为工程量增加的条款,是工艺做法变更,其实不属于工程量增加范畴,然后变更做法,是有合同单价用合同单价,
首次提交 2024-06-11 13:30:28 最近修改2024-06-11 16:07:10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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