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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online.ln.cn 2010-07-27 08:21:30 | 辽宁省 其他专业 | 3465查看 4回答
有谁知道关于招投标编制清单的规定
据说造价处根据规定,一般招投标代理不允许编制招投标清单,有知道这规定出自哪里? 谢谢问题补充:我主要是想知道有没有这样的规定或者是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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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据说造价处根据规定,一般招投标代理不允许编制招投标清单,有知道这规定出自哪里? 辽宁省2009年工程结算会议纪要里就有规定】 2009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2008年辽宁省计价定额相关问题 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我省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与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即使招标人将工程量清单委托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其责任仍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对的义务,也无权更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所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编制的,也是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录。 工程量清单项目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五要素组成,其中“项目名称”应与 2008 年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子目名称一致;清单项目的特殊性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工程数量”应该根据 2008 年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一个计价定额子目。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编制并签字盖章,其审核必须由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2. 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工程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数量。 投标人仅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清单项目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由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编制并签字盖章,审核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员签字盖章。
2010-07-28 19: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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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是可以编制清单的。
2010-07-27 08: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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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怎么不可以编制呢,你既然说造价处说的不可以,那你就应该朝他们要相关的文件,是不允许的,有资质的怎么不可以编制啊,那谁编制啊
2010-07-27 09: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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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看到过有这样的规定。只要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招标代理公司或造价咨询公司都可以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你要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2010-07-28 09: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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