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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ng 2024-07-11 18:01:12 | 江苏省 市政 | 329查看 1回答
小区雨污分流计价问题
1、我们项目是EPC项目,现在处在预算评审阶段。合同约定按照13清单计价规范,江苏2014相关定额,2014费用定额及其他相关的现行计价规范、取费文件等有关规定计价。2、我们项目主要为小区内雨污分流(主要为小区内雨水、污水管道铺设,错接点改造),是在小区内施工的(小区不在老旧小区名录内,名录内基本都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能否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的文件[2020]第224号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取管理费和利润,计取增列的特殊施工降效费(分部分项的3.1%,由于小区内施工无法完全封闭施工,行车行人干扰导致人工机械降效以及为行车、行人安全发生的防护设施与疏导人员费用,为了不干扰住户的正常作息时间,每天的施工时长缩短而增加的施工较小,符合文件中增列的特殊施工降效费的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大神,请给指点一下)。
现在评审单位以项目涉及的小区不在政府发布的老旧小区改造名录为由,不能按文件调整相关费率并计取特殊施工降效费。
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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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提到了适用条件“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公告实施后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法不招标工程”;与是否在政府发布的老旧小区改造名录无关,政府发布的改造名录一般比较滞后,起公告的作用,与计价无关;
2024-07-12 09: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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