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独装饰工程,投标清单中套取了综合脚手架,审计时是否能改为单项脚手架?

    编标单位编标时单独装饰工程套取了综合脚手架,然后招标文件中注明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实际施工就是外立面涂料,故审计时,因没有满足综合脚手架的项目特征,将综合脚手架扣除,重新套取外立面脚手架。现施工单位想与建设单位重新签署合同,将措施费用包干,如果合同签署,此费用是否合理?招标文件中没有对于措施费用包干进行注明,是否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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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的。

    2024-07-24 10:01:35 

  • 没有满足综合脚手架的项目特征时,就需要重新组价计算。

    2024-07-24 10:02:12 

  • 不满足项目特征的就是属于变更,需要根据合同结算原则重新组价审计

    2024-07-24 10:09:48 

  • 改为单项脚手架合理,

    具体内容详见《2014江苏土建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讲解》一书   P167页

    固定综合单价

    项目特征


    2024-07-24 10: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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