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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子 2024-08-11 17:38:04 | 河北省 市政结算计价软件GCCP | 160查看 3回答
竣工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采用了过期的定额怎么办?
河北省住建厅在2023年11月底发布了《2012年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于2023年12月1日停止执行,12月1日后面的项目应该采用《2022年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现在有个项目是2024年3月进行的投标(采用的清单报价),但其投标文件采用的计价依据是《2012年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做竣工结算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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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执行投标时的单价。
签证,查看合同说明; 采用最新的,还是投标时的定额。
2024-08-11 17: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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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算!
2024-08-11 17: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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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2024-08-12 08: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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