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土建定额总包服务费2-4%和2003安装定额中的配合费1-3%有没有冲突,能不能重复计取

    一项工程总包单位土建基本完工但土建单位精装修不专业,方案甲方不认可,甲方另委派另一家装修单位施工甲方答应给土建单位4%的总包服务费,但土建单位还向装修单位收3%的配合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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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类问题,只能协商解决。

    2010-09-04 08:49:14 

  • 合理,分包费和配合费是两个概念,分包费是向发包方收取的,而配合费是向分包单位收取的(比如水电费、塔吊使用费)

    2010-09-04 08:53:12 

  • 不合理,收取了装修单位的3%后,甲方的4%就丢失了。 不是的,总承包服务费没有具体费率的限制,是个协商数据。我的意思时只能收取一个,不能重复计取。

    2010-09-04 08: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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