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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 2010-09-27 09:34:42 | 陕西省 其他专业 | 349查看 3回答
投标时的预算书上单位不统一正确吗?
原来施工方在投标的时候,例如防盗门这个清单是用“樘”为综合单价的单位的,在套取子目的时候,防盗门是以100平方为单位的,原来甲方给了暂定价为1000元/樘,施工中实际三方认价为980元/樘,结算的时候规定做价差处理,可甲方认为你的子目组价是以每平方1000元,是错误的,结算的时候,你原来的价格应该是每个门2000元/樘,一个门是2平方的,这个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甲方认为我找差价的时候你施工方应该给我每个门找1000元的负差,可施工方只坚持找20元的正差,那个正确呢?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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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查看投标书是怎样组价的,按照实际组价计算;
2010-09-27 1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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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况,施工单位投标时未完全响应招标方的要求,评标中也未发现,在施工单位多计造价(1000元按2000元计入)的情况下,仍然能中标,说明投标价对招标方还是有利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解释权高于投标文件,应已招标文件为准。调整20元。
2010-09-30 15: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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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每个平方找20元的负差,在按照门的平方数计算
2010-09-28 13: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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