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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冰飞雪 2010-09-30 12:48:12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857查看 3回答
山东03定额执行过程中的疑问
山东省枣庄市某工程,合同约定:1. 工程结算计量、计价执行2003年《山东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2006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量费用及计算规则、2008年《枣庄地区价目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单价结算办法:以施工期(此处特指批准开工日至主体结构竣工日)平均的信息价。2.人工费单价39.6元/工日(让利后)。" 枣庄造价站下发文件8月15日调整至53元,最低降价幅度10%。 八月15日时本工程进度完成不到一半,请教专家,本工程人工费是否应上调,应怎样上调?(有意见1.认为原39.6元单击系44元省单价下调10%而来,现应将53下调10%后全部计价;2.意见2认为应该8月15日后完成的工作量才予以上调;)如果按意见2执行,应如何执行,请专家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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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原39.6元单击系44元省单价下调10%而来,现应将53下调10%后计价;适用8月15日后完成的工作量。 将8.15以后的工程量分解出来,在4.0中另建一个工程。
2010-09-30 12: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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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已经约定为39.6元/工日,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不应该再行调整;
2010-09-30 12: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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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前执行39.6元。 如果合同没有说明市场价变化后增减的人工费也要下浮10%,所以8月15日后可以执行(53-44)+39.6=48.6元。 如果合同说明市场价变化后增减的人工费也要下浮10%,8月15日后执行53*90%=47.7元。
2010-09-30 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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