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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 2009-04-25 15:19:00 | 河北省 计价软件GBQ4.0 | 2315查看 1回答
在4.0中人工费价差不参与取费,人工费价差参与取费,人工费价差部分参与取费,部分不参与取费,如何调整?
在4.0中人工费价差不参与取费,人工费价差参与取费,人工费价差部分参与取费,部分不参与取费,如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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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工费价差不参与取费
该规定可参见“冀建质〔2006〕431号”文件。
软件中实现的方法如下:
第一步;在“工具”菜单下,执行人工费调整功能。
2. 第二步;在费用构成页面的取费表中“造价调整”行添加人工费调整额费用代码。
2. 人工费价差参与取费
该规定可参见“冀建质[2008]280号”文件,这是河北省目前关于人工费最新的规定。如甲乙双方合同中无特殊规定者,均按此规定进行人工费的调整。
软件中实现的方法如下:
在“人材机汇总”页面调整相应人工的市场价即可。
3. 人工费价差部分参与取费,部分不参与取费
这一做法没有政府文件的规定,是甲乙双方约定的一种计算方法。例如一类工定额中为36元/工日,省站规定一类工调整为45元/工日,价差参与取费。而实际工程中一类工按80元/工日进行结算,在此工程中,甲乙双方约定,36~45间的价差允许参与取费,但45~80间的价差则不允许参与取费。
软件中实现的方法如下:(其实就是将前两种调整方式结合起来)
第一步;在“工具”菜单下,执行人工费调整功能,按合同规定调整人工价格。
第二步;在“人材机汇总”页面调整相应人工的市场价,调整为参与取费和不参与取费的临界值。
第三步;在费用构成页面的取费表中“造价调整”行添加人工费调整额费用代码。
这样,在“人材机汇总”页面所调整的价差参与取费,而费用代码人工费调整额是不参与取费的,所以输出在造价调整行。2009-04-25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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