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新2009清单规则计价程序表中的“可能发生的差价”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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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清单交底培训时的解答,可能发生的差价,主要指的是在结算或决算时才发生的。因为在招投标时全部以市场价组价,不存在材料差价。只有结算时材料与投标时如果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调整幅度,就会发生差价,要进入分部分项来结算,但不计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仍以中标合同价为准)。
    是的。只有结算时材料与投标时如果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调整幅度,才会调整。

    2010-09-08 1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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