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ng 2010-09-08 10:56:01 | 陕西省 计价软件GBQ4.0 | 7403查看 1回答
陕西新2009清单规则计价程序表中的“可能发生的差价”如何理解?
陕西新2009清单规则计价程序表中的“可能发生的差价”如何理解?
全部回答 (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根据新清单交底培训时的解答,可能发生的差价,主要指的是在结算或决算时才发生的。因为在招投标时全部以市场价组价,不存在材料差价。只有结算时材料与投标时如果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调整幅度,就会发生差价,要进入分部分项来结算,但不计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仍以中标合同价为准)。
是的。只有结算时材料与投标时如果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调整幅度,才会调整。2010-09-08 10:56:01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