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包管理费

    招标文件里写明分包单位可以利用总包方的脚手架等机械设施,但没写总包管理费是收还是不收,现在做结算,甲方要扣除这笔费用,请问合理不?应该怎么办呀?

    问题补充:这笔费用我们分包单位在投标时没计取,可现在要扣除,这笔费用是不是甲方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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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与分可协商解决,无论协商结果如何,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分包都不得拒绝交纳总包服务费

    2011-01-02 10:57:45 

  • 应该是配合费,利用总包方的脚手架等机械设施应该向总包单位缴纳使用费用

    2010-12-28 15:11:21 

  • 不合理,总包方可以收总包管理费。同时还可以收施工配合费。

    2010-12-28 15:16:42 

  • 招标文件里写明分包单位可以利用总包方的脚手架等机械设施,但没写总包管理费是收还是不收,现在做结算,甲方要扣除这笔费用,请问合理不?应该怎么办呀? 看合同与招标文件,如是清单就基本没办法了。招标文件但没写总包管理费是收还是不收 可以一争,如果答疑没提这个问题也没办法,业主默认你包含在单价了,但是甲方扣这笔费用不合理,没依据啊。那你们找他签证利用总包方的脚手架等机械设施费用啊。

    2010-12-28 15:43:05 

  • 你问题阐述的不是很清晰,甲方是指建设方?还是总承包方? 由于分包有两种形式:建设方直接分包和总承包方分包。 一;如果建设方是甲方:分包单位应计取总包服务费(施工配合费),用于缴纳总承包方(由于该分包工程的造价不在总承包方合计之内,无法计取该部分的总包服务费),你没有计取是你的失误,你计取了建设方要扣除是不合理的(因为你要缴纳总包方)。 二;如果总包方是甲方,可以不计施工配合费,也不用缴纳施工配合费,当然要在合同中予以约定。没有计取,当然不能扣除,因为本工程的所有总包服务费,总承包方已经计取了,建设方已经付出了,所以再扣除你的施工配合费是不合理的。

    2010-12-29 10:59:15 

  • 这是配合费。不应该计取

    2010-12-29 11: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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