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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j 2014-02-12 17:37:41 | 计价软件GBQ4.0 | 938查看 1回答
为什么只取税金项目的计算基数要乘以0.44?
2005定额计价,费用汇总界面的只取税金项目的计算基数有(降效人工费+组织措施人工费)*0.44,为什么要乘以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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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晋建标字[2007]54号》、《晋建标字[2008]115号》两个文,定额中的人工费原价为25元的人工调增为36元,原价为30元的调整为43元,即在原定额本基础上调增了44%(每次调增20%,两次累计调增,25*1.44=36.)。调整后的人工费只参与税金的取费。软件处理方法是:定额计价为预算价组价,直接在人材机汇总页面调整对应综合工日的市场价即可,产生价差。价差在计价程序中,税金前记取。但是组织措施中未处理人工价差问题。这样就会导致遗漏了一笔价差费用,技术措施中的超高降效中的人工费和电费也要记取价差。所以只取税金项目添加了(降效人工费+组织措施人工费)*0.44。
2.如果市场价要调整为70元/工日,则首先直接在人工市场价修改为70,然后费用汇总界面,只取税金项的计算基数0.44改为(70-25)/25,即1.8
2014-02-12 17: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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