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时计取的风险费用,结算是要不要读取?

    投标时按直接费的2%计取的风险费用,结算时取费文件未做改动,被审计给审掉了,请问结算时要不要计取风险费用,如需计取,有什么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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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时按直接费的2%计取的风险费用,结算时取费文件未做改动,被审计给审掉了,请问结算时要不要计取风险费用,如需计取,有什么文件规定? 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施工单位应承担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费用,并同意计取相应的风险费用,且结算时不允许调整因市场因素发生的价格波动,审计单位不应该扣除风险费用。中标结果应该是招标单位确认的结果,审计单位不应该随意扣除。

    2011-02-18 12:47:44 

  • 具体的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的招投标和造价部门

    2011-02-18 12:04:20 

  • 给你一个参考吧,具体还是到当地部门咨询一下 关于建筑材料价格风险费用计取问题的 通 知 淮定函[2007]023号 各有关单位: 进入二00七年度以来,由于受到油价和人工费用上涨的影响,一些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已超过发包方和承包方能够预测的范围,建筑材料价格、人工费增涨,使建筑工程的成本加大。为维护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和各方的合法利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经请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现对我市建筑材料价格风险费用计取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我市新建工程风险费用的计取,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今后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招投标时,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程所用材料价格风险的范围、幅度、依据和调整的计算方法。承包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工程所用材料价格风险的范围、幅度、依据和调整的计算方法。双方签定施工合同时,必须进行明确。凡未能明确的,招标文件不得予以备案,投标文件工程报价按不合理报价处理,施工合同不得予以备案。 二、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发生的材料价格风险费用,应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参照市信息价格执行的材料风险费用,发生不超过10%的材差部分,由承包方承担;超过10%的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超过10%的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2、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有材料风险费用的,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幅度、依据和调整的计算方法,进行材料价差的调整。 3、招标文件中发包方指定的暂定价材料,发生材料价格差价风险时,按发包方指定的暂定材料价格,进行价差的调整。 4、招标文件约定参照市信息价调整材料价差的,但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降低材料价格的,自行降低的部分不得予以调整。但使用期与实际施工期市信息价发布所产生的价差部分,可参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材料价差的调整。 5、双方在招投标文件和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发生的材料价差,未有约定的,发生材料价差,经双方签定,可参照本条第1款,进行材料价差的调整。 6、国有资金和国有资金为主及国家融资的建设工程,应按照市建筑材料信息价格之内进行价差的调整。凡超过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材料价差确定时,必须采用材料招标的方式确定,方可进行材料价差的调整。(材料招标采购,应在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并在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三、凡因材料结算价格变动发生价差的差价款,除按有关规定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四、建筑材料结算价格由材料采购价+运杂费+包装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组成。 经测算,建设工程材料采购保管费费率按下列标准执行: 供材方式 材料品种 采购费费率 保管费费率 采保费率合计 甲供材料 金属及地方材料 — 1.3% 1.3% 安装其他材料 — 1.3% 1.3% 金属结构及设备 — 0.4% 0.4% 甲确定乙 采购材料 金属及地方材料 0.3% 1.3% 1.6% 安装其他材料 0.2% 1.3% 1.5% 金属结构及设备 0.1% 0.4% 0.5% 乙购材料 金属及地方材料 0.7% 1.3% 2.0% 安装其他材料 0.3% 1.3% 1.6% 金属结构及设备 0.2% 0.4% 0.6% 建筑材料检验试验费,按材料费的0.20%计取,并入材料单价进行计算 五、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已经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建设工程,不再进行调整。 六、本通知由淮北市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淮北市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报送:省造价总站、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建管处、濉溪县建委

    2011-02-18 12:08:01 

  • 因为投标时加入的,所以结算时应该计算,扣除是没有道理的

    2011-02-18 13:25:34 

  • 先看合同如何规定,再看投标时有无明确的痕迹说明读取了风险费。如果合同中没有特殊说明,投标时又能明确反映出计取了2%的风险费,那么这2%相当于组价的一个部分,结算时对于洽商、变更组价无论是参考合同中的价格,还是重新组价都是计取。

    2011-02-18 14: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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