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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夜 2011-03-20 23:27:08 | 河北省 其他专业 | 429查看 5回答
很急,谢谢
您好!刚做的一工程投标文件,组价时人工是按45组的,想在最后结算时按58结算。合同中虽然有说明按政策文件执行,可是现在投标没有按新文件,如果签合同,合同中需要做怎样的说明才能在最后结算的时候找回这部分人工的差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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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您好!刚做的一工程投标文件,组价时人工是按45组的,想在最后结算时按58结算。合同中虽然有说明按政策文件执行,可是现在投标没有按新文件,如果签合同,合同中需要做怎样的说明才能在最后结算的时候找回这部分人工的差价? 在2008清单中规定人工部分的调整属于建设单位应该承担的。签合同时直接写入人工费按相应规定执行,如有调整按相应文件执行。
2011-03-21 08: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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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有关造价调整条款中将执行政策性调整列为其中一条就行(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文件调整费用属于政策性调整)。
2011-03-20 23: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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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好操作吧,新的人工文件已经发布执行,你不按58组,还按45组,这是自愿的,调整比较困难 。 有关系的情况下这样操作:在合同结算条款中约束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按投标单价和市场价波动在x%之外部分于与调整,在投标文件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把45的人工单价显出来
2011-03-21 0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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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首先放了一个大忌,这是不应该的。因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根据施工企业自己实力来报,你拿45(而不是58)组价,已说明你们用45就可以完成这项工程任务。为啥中标签合同还需要再补呢?
2011-03-21 10: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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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好操作,就算风险幅度也是投标当期信息价与施工当期信息价,正负超过约定的几%才可以调整,人工可能不太好调整了,想其他办法去弥补吧,如材料单价、洽商变更
2011-03-21 10: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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