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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qq.com 2011-04-18 13:04:29 | 江苏省 其他专业 | 2433查看 8回答
垂直运输费的问题
在江苏省2008工程计价土建有关问题解释(1)中有这样描述: “、3、两个或三个土建单位工程合用一台塔吊(卷扬机)时,垂直运输费如何计取? 答:(1)如实际只使用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应按照上述第1条规定处理,另外乘以系数:(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Χ0.5+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1/3)/该单位工程国家工期定额天数。 (2)如实际只使用卷扬机,不使用塔吊时,执行卷扬机施工定额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系数0.5Χ(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Χ0.5+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1/3)/该单位工程国家工期定额天数。 ” 这是我理解为台班含量调整,单位量为该工程国家工期定额天数。 不过这与工期定额总说明第十、4条款:“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单项(位)工程时工期计算:加1个乘0.35系数;加2个乘0.2系数;加3个乘0.15系数.。”不太好理解,望老师们给在下指点一下,不胜感谢!!!问题补充:是不是这样理解: 一、 假如有一施工单位同时有3个单项工程,合用一台塔吊。工程工期定额天数分别为300、250、200天。则该3个工程的垂直运输费的计量单位天数为: 300+(250+200)*0.2=390(天) 那实际套定额是怎样分配呢? 是否为:工程(1)------300天 (2)------(250/450)*(390-300)=50(天) (3)-------40(天) 二、台班含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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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这条定额解释不用去钻牛角尖了,我们这里造价处解释是可能是写错了。我们现在按简单的处理办法,2项工程合用一台塔吊各分摊一半,3项工程合用一台塔吊各分摊1/3。 另和工期定额解释不是一回事。
2011-04-21 15: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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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与工期定额总说明第十、4条款:“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单项(位)工程时工期计算:加1个乘0.35系数;加2个乘0.2系数;加3个乘0.15系数.。”,没有联系,也不冲突的。对照各条的核心理解。
2011-04-18 13: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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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一个承包方承包了一个工程,工期180天,这个承包商在本项目中又承包了另外一个项目,工期=180+180*0.35=243天,依次类推
2011-04-18 13: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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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的时机械的使用天数,下面说的是工期,两者不冲突
2011-04-18 13: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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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你的理解是对,是台班数量的计算。下部是工期的计算。从台班数量的计算公式中可看出来,工期的计算是台班计算的条件之一。你可能从计算式计算中发现,为什么台班计算中,增加单位工程所乘系数大,而工期计算中增加单位工程所乘系数小。这个得这样去理解,首先说工期:一个承包商多承包单位工程,承包商在施工准备中要做什么呢?它要增加人工、机械、材料,和技术和管理人员,只有施工场地允许,施工组织允许这些人材机的增加是无限的,增加的越多其施工流水越好组织,施工的间歇越短,自然成本就低,而且对工期的影响越小,所以工期计算系数越来越小。再说机械台班的计算:既然是合用,机械的数量就量定死的,只有一个利用效率问题,多个单位工程利用一台机械,所以机械的利用效率在增加,但增加的效率具有排它性,此时要是这个单位工程使用,其它单位工程就不可能使用,所以增加的效率是有限的。而不象计算工期那样,我把工种工序计划排好就可能不冲突。至于怎样计算出来,这里面有很多经验值。比如施工单位同期完成额,每种榙吊或卷扬的机械性能等等。
2011-04-18 13: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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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1个乘0.35系数;加2个乘0.2系数;加3个乘0.15系数是在之后另外增加
2011-04-18 13: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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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垂直运输费计算有关问题 1、多个单项工程组团工程垂直运输费如何套用? 答:根据每个单项工程,分别套用国家工期定额,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费。 2、单项工程实际使用垂直运输机械与定额不一致时,定额含量如何调整? 答:(1)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定额塔吊台班数量改以该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换之,且檐口高度在30m以上的单项工程另增加塔吊台班0.09台班/天,卷扬机台班扣除。 (2)如实际只使用一台卷扬机,不使用塔吊时,执行卷扬机施工定额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系数0.50。 3、两个或三个土建单位工程合用一台塔吊(卷扬机)时,垂直运输费如何计取? 答:(1)如实际只使用塔吊,不使用卷扬机时,应按照上述第1条规定处理,另外乘以系数:(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Χ0.5+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1/3)/该单位工程国家工期定额天数。 (2)如实际只使用卷扬机,不使用塔吊时,执行卷扬机施工定额子目,卷扬机台班数量×系数0.5Χ(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Χ0.5+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1/3)/该单位工程国家工期定额天数。 (3)当采用合同工期来确定单独施工天数、与另外一栋同时施工天数及与另外两栋同时施工天数时,可按照各自所占比重确定上述系数。 例:甲(檐口高度在30m以内)、乙(檐口高度在20m以内)两个砖混结构单项工程合用一台塔吊,甲工程定额工期为350天,乙工程定额工期290天,合同工期甲工程为280天、乙工程为230天,甲工程比乙工程早开工20日。请计算甲、乙两个单项工程的定额塔吊台班数量。 解:1、甲工程应套用22—7子目,塔式起重机台班数量调整为 0.827台班/天×(280天-230天+230天×0.5)/280天=0.487台班/天 2、乙工程应套用22—6子目,塔式起重机台班数量调整为 0.811台班/天×(230天×0.5)/230天=0.406台班/天 3、如实际使用的塔吊型号与定额不一致时,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予调整,仍按定额执行。
2011-04-18 22: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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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两个以上单项(位)工程时工期计算:加1个乘0.35系数;加2个乘0.2系数;加3个乘0.15系数.。”不太好理解,望老师们给在下指点一下,不胜感谢!!! 答:假如有一施工单位同时有3个单项工程,合用一台塔吊。工程工期定额天数分别为300、250、200天。则该3个工程的垂直运输费的计量单位天数为: 300+250*0.35+200*0.2=427.5天。 2、那实际套定额是怎样分配呢? 答:工程1的单独施工天数,和2、3同时施工天数分别为300、250、200天。 3、系数的计算?(塔吊) 答:(300+250*0.5+200*1/3)/427.5=1.15 4、卷扬机类同。
2011-04-19 09: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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