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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keo 2011-04-28 02:50:45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1554查看 2回答
勘察设计合同属总包干性质,实际工作量增加较多,是否可以调整合同价
管理一勘察设计项目,合同属总包干性质,实际勘察工作量因为现场地质复杂,合同初预计勘察总量偏低,勘查实施时业主默许。请问合同总价可否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者其他规范进行调整? 注:增加部分工作量按原合同价格 合同额变化+13% 按现行市场价格或者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合同额变化+30% 业主希望按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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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管理一勘察设计项目,合同属总包干性质,实际勘察工作量因为现场地质复杂,合同初预计勘察总量偏低,勘查实施时业主默许。总包干性质的合同总价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者其他规范进行调整的。 注:增加部分工作量按原合同价格 合同额变化+13% 按现行市场价格或者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合同额变化+30% 但是也可以按照实际施工情况和建设方协商,办理签证,以签证的形式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2011-04-28 05: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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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合同属总包干性质,实际工作量增加较多,是可以调整合同价。应该按规范执行。
2011-04-28 08: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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