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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 2011-05-04 12:20:47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1860查看 1回答
消防设施检测费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06 号,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上述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而本工程总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文件施行日期之前,本工程预算执行的06定额计费程序表及相关文件均明显未规定该项的取费,工程材料试验费按规定只包含常用材料的常规材料进场抽样物理性能试验项目,不包含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此类的检测费用。 现在甲方不愿意承担该项检测费用,要求我司提供有力依据,请问证明该费用由甲方支付的依据和证明是什么?哪里找?问题补充:此问题我司已经在联系函提出,但甲方回复是“合同已明确包含所有检测费用,不同意施工单位的要求”,我司已说明合同签订日期和前述文件执行日期有前后差距,合同计价原则是按03国标清单及06定额组价,取费按06定额取费程序及地方规定,不存在甲方说的“已明确包含所有检测费用”,所有取费应按约定取费程序及国标清单取费规则,在甲方蛮不讲理的情况下,有什么更好的方式解决?造价管理部门?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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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证明该费用由甲方支付的依据和证明找不到,可以反证,即“预算执行的06定额计费程序表及相关文件均明显未规定该项的取费,工程材料试验费按规定只包含常用材料的常规材料进场抽样物理性能试验项目,不包含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此类的检测费用。”---这就是依据。 可以找权威的仲裁机构仲裁。
2011-05-04 1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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