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结算时清单计量的问题

    某市政工程为国家项目,正常招投标手续,在结算时,对挖沟槽土方计量时没有按清单规则(投影面积计量)而是按实际施工的量(包括放坡)计量,投标组价是已考虑了放坡等因素。之所以这样计量,是因为按投影面积算赔钱,经甲方和财政方同意这样计量。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法,违反了什么法,如何处理。

    问题补充:这是清单工程,招标时是投影量,组价时已考虑放坡了之后组的价,只是干活的时候发现这个价干活不挣钱才要怎么做的,我是做监理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局要这么做,还没有成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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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单工程量,不计算放坡,定额工程量要计算放坡的。这没有违法。

    2011-05-16 12:39:32 

  • 不知道你是站在什么位置的,这样做是不符合招投标和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当于清单工程量计算时考虑放坡,组价又考虑放坡,重复要了; 既然双方同意,不管你作为审计还是什么单位,太强硬了不太好

    2011-05-16 12:44:43 

  • 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已包含了施工中的风险,按理就是价格报低了也不允许调整。

    2011-05-16 13:29:22 

  • 如图纸没有变化,按合同要求固定单价合同,应该不能变单价。如有其它原因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的。

    2011-05-16 13:33:12 

  • 清单报价是综合考虑的。结算是不能调增。

    2011-05-16 14:19:42 

  • 经甲方和财政方同意这样计量,则按现有方法计算。

    2011-05-16 15:19:12 

  • 这样的计量方法是不对的,投标时已经计算放坡了,自己已经考虑了施工方案,在要量不符合清单计价精神,不过既然施工单位已经把业主公关了,你在中间就不要太强硬了,你也是拿业主的钱,只要不是违反法律法规就行。

    2011-05-16 16:03:35 

  • 这是一个清单现在存在的 问题,不要听那些平面的解释和回答,我们要从清单的根本去理解和解释这问题。要不了多久相关部门会解决这问题的。 个人认为现在的处理方式:1、据图纸把实际的土方量折算投影量,就是原来的清单报价量,2、重新编制实际土方量的清单,甲乙双方认可就可以。 在有些地区发现这问题已经在编制请单的时候据实际的 编制了,不按照投影面积计算,因为大家在执行的时候发现,清单想的 那好,但总有签证,签证的土方是实际现场发生的核实,问题就发生了,这是一个实际蛮简单的问题,但我们强硬的执行清单规费、不理解的执行,反而让清单走到错误的方向 了。

    2011-05-16 17:10:38 

  • 不合规则,但合情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推动项目的进行。

    2011-05-17 1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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