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变更洽商中的拆改

    由于某种原因我施工方已做好的某项工程,因为位置变更或其他原因拆除后重新做,这种洽商肯定是做了2次,拆除一次,而且第二次做可能由于位置的变化数量与第一次数量不同,在做这种洽商时,洽商内容包括第一次做、拆除,请问这种洽商应该怎样做?第二次做还做入洽商里吗,如果做入洽商里会不会影响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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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看不明白,呵呵。你所说的情况是不是有重复的部分,是这样的,你以经做的东西,然后有变动拆除了再新做,那么开始做好的是在原报价里,这里要报的是,拆除做一次,新做再做一次。

    2011-06-12 19:24:23 

  • 把事情经过写明白,套的定额子目也写明白。

    2011-06-12 17: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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