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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2011-06-12 17:22:48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958查看 2回答
关于变更洽商中的拆改
由于某种原因我施工方已做好的某项工程,因为位置变更或其他原因拆除后重新做,这种洽商肯定是做了2次,拆除一次,而且第二次做可能由于位置的变化数量与第一次数量不同,在做这种洽商时,洽商内容包括第一次做、拆除,请问这种洽商应该怎样做?第二次做还做入洽商里吗,如果做入洽商里会不会影响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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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有点看不明白,呵呵。你所说的情况是不是有重复的部分,是这样的,你以经做的东西,然后有变动拆除了再新做,那么开始做好的是在原报价里,这里要报的是,拆除做一次,新做再做一次。
2011-06-12 19: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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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经过写明白,套的定额子目也写明白。
2011-06-12 17: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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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明确:以项为计量单位计价的措施项目费用固定包死。那么请问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是否可以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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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程中的洽商组价一定要依据原投标时的人工费、材料费吗?原投标为清单报价,现在做洽商也要清单计价吗?如在贴地砖前增加C30豆石砼垫层,怎么做这条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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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合同外项目(洽商、变更)、清单外工程量增减取费的规定
洽商、变更发生了清单项目以外或清单工程量增减的情况,工程结算时,如何对这些项目取费,(规费、税金、利润、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风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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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工程中有很多洽商,有的是和工程有关的出的洽商变更,有的是与工程无关的,这两种洽商中人工价、材料价以及取费应该怎样算呢,是全部要和中标预算一样吗,一般在施工合同中有约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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