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合同变更价款调整方式的问题

    合同方式为固定总价包死,包含一切风险系数及国家政策性的调整,对变更洽商价款的调整方式规定如下: (1)以完善的洽商资料及批准手续为准,否则视为未发生变更洽商,合同总价不调整。 (2)洽商变更的单价以合同预算书为准,如合同预算书中没有规定的,按类似或相似工程价格确定,但价格必须通过甲方认可且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工程量以双方确定为准。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乙方按合同预算书的计价程序,主材价格执行施工时的市场价格认价,甲方认可后执行。 (4)单项签商变更直接非在5000元以内不调整,超出5000元的部分只计取直接费及税金。 问题:针对以上四条中第三条问题,在重新组价时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是否按原预算报价书执行,如何解释。请各位专家帮忙,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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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清单规范中有这么一条通用做法: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你方合同约定也是按照这一规定延伸下来的。 2、第三条的意思是说:需要重新组价报审综合单价的项目,其人工费、机械费按照原投标书中相应单价执行,主材单价按照施工时的市场价格并需得到甲方认可。(新的项目按照定额套用相应子目,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工日单价以及机械台班单按照投标书中单价执行、主材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并得到业主批准认可、管理费、利润费率按照投标文件) 3、按照合同约定,直接费仅计取税金。(规费不让计取实在不合常规、也违反清单规范)

    2011-06-17 07:15:31 

  • 按规定应该按报价的价格执行

    2011-06-16 22:11:28 

  • 第(3)项对于合同清单价中没有的综合单价,而增加的工程项目,在重新组价时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是按原预算报价书执行,主要材料按施工时期的市场价计算,且需要经过甲方的确认。这是合同已经明确的计算方式。

    2011-06-16 22:47:22 

  • 清单规范有这么一条,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上述第三条是根据这条来的。 并且明确了由乙方按合同预算书的计价程序计算,但只强调了主材价格按市场价。所以在重新组价时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是应该按原预算报价书执行。但必须得有发包人认可才行。

    2011-06-17 00:38:31 

  • 你好,第(3)项对于合同清单价中没有的综合单价,而增加的工程项目,在重新组价时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是按原预算报价书执行,(这在第二条中已经明确了的)-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既然按原报价书计价程序确定,说明了与此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的价格或费率均应按原报价执行,主要材料按施工时期的市场价计算,且需要经过甲方的确认。这是合同已经明确的计算方式。 故除主材外其他费用均应执行原有价格或费率。

    2011-06-16 23:00:17 

  • 应该是第三条和第四条联系起来理解,5000以外时按原合同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水平组价,只计取税金

    2011-06-17 07:53:29 

  • 针对以上四条中第三条问题,在重新组价时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是否按原预算报价书执行,应该按原合同组价原则执行。第四条说的是单份洽商变更组价审核后金额<5000元,不计入结算总价内,超出5000元的部分只计取直接费及税金。

    2011-06-17 08:32:55 

  • 在重新组价时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应该按原预算报价书的标准执行。

    2011-06-17 09:05:51 

  • 你好, 首先应该说明的是,第(3)与第(4)条是矛盾的,“按合同预算书的计价程序”与“超出5000元的部分只计取直接费及税金”的说法互相矛盾。因为按按合同预算书的计价程序就包括了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内容。 但一般情况下,第(3)条和第(4)条应该联系起来理解,套用相应定额并调整人材机价格后,直接费在5000以外时,只计取直接费和税金。 针对第三条问题,在重新组价时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不用按原预算报价书执行,在套用相应定额后,人工费、机械费可以按原预算报价书的标准执行,也可以按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最新政策规定执行(哪个有利执行哪个),主材价按经甲方认可的市场价计取,管理费、利润、规费是不能计取的。

    2011-06-17 09:41:52 

  • 按合同(3)要求,洽商部分的预算价格为人材机合计+各项取费(包括利润和税金)构成。至于人工单价、材料价、机械费以及各项取费的标准是要参考原投标预算的。

    2011-06-17 09:07:23 

  • 管理费、利润、风险金按投标时的水平计取,人工费、机械费按定额计取,主材按市场价。

    2011-06-17 12:00:04 

  •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乙方按合同预算书的计价程序,主材价格执行施工时的市场价格认价,甲方认可后执行。 问题:针对以上四条中第三条问题,在重新组价时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是否按原预算报价书执行,如何解释。请各位专家帮忙,急! 答:如果你这要是按08清单规范解释的话 应该是在重新组价的时候如果综合单价中有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单价应该参考原来综合单价,要是没有的时候你可以重新组价,(与此相关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的价格或费率均可以参考原报价执行,这样甲方可以也很容易认可,但是要是工艺比较新的话也可以重新测算相关的费用,得到甲方认可就可以了)主材呢执行施工时候的市场价格,进过甲方认可后执行,以上希望大家一起探讨吧!希望这些对你有所帮助。

    2011-06-17 13: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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