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结算中电缆预留量的问题

    如果合同里线缆综合单价施工单位没有报预留量,结算时新增项组价应不应该含预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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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线缆综合单价施工单位没有报预留量,结算时新增项组价不应该含预留量。如果是固定综合单价就不能重新组价;施工单位承担漏报的责任。

    2011-06-27 21:48:30 

  • 如果合同里线缆综合单价施工单位没有报预留量,结算时新增项组价应该含预留量。

    2011-06-27 09:53:25 

  • 中标合同里的电缆工程量如果是包干合同工程量时,结算是不能再新增漏报的预留量的。这应该是属于合同包干的承担风险范围部分的内容。 假如合同明确电缆综合单价,二实际工程量时按照工程竣工完成的实际进行据实结算时,则可以把投标报价时没有计算的预留量(按照定额规定的预留量可以计入工程量的部分)据实新增项组价进入工程竣工工程结算。

    2011-06-27 1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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