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不清楚,请指教

    合同中规定,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增减工程量超过5%时,其综合单价的基础上降低5%,增减幅度在5%以内,仍执行原综合单价; 1、比如内墙砖综合单价为78元/m2,因设计变更需增加内墙砖377m2(工程量未超过5%),因老板要求,重新组价,新综合单价为110元/m2,而做签证时,签证单写上了增加的工程量和新综合单价为110元/m2和增加的合计金额; 工程结算时,明知道新的综合单价有问题,但签证单上已经明确增加的金额,审计单位会认可吗?签证单能作为我们的依据和审计人员辩解吗?如何找到适合的理由才能说服对方? 2、由于天气原因,下雨导致误工,能做现场签证单吗?理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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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程量未超过5%,按说应该执行原单价。重新组价有充足的理由才行,比如设计变更,砖的规格型号或什么的换了,另外价格也需要认价,否则审计是不会认得。 2.下雨得分情况,要是季节性的下雨,是施工方能料得到的,不能签证。如果碰到了意想不到的暴雨,比如几年不遇的,或发生了泥石流、滑坡等,造成了损坏,这属于不可抗力,对工程修复部分的人工或已进场材料还是可以索赔的。

    2011-07-18 08:46:45 

  • 1、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审计单位是不会认可的; 2、一般的下雨是不能签证的。

    2011-07-18 08: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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