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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58 2011-08-03 09:32:54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600查看 4回答
结算时可使材料调价的政策性依据
这个工程是砖混结构,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约定材料价格不可调,工期一年,但因建设方拨款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实际工期为3年,施工方要求建设方调整材料价格,过程中建设方没有给我方材料认价,现建设方要求我方提供具体依据,请问专家遇见此情况该如何谈判?有没有政策性的文件支持施工方调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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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首先甲方违约行为是前提,材料价格无论走低还是走高都应该调整。 其次还要考虑其它因违约需要的索赔,综合考虑,双方协商解决 材料价差具体调整方式在没有合同约定或者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建议根据行业规则按照材料信息价调整。 即:按施工月份(一般提前一个月做备料)材料信息价 减去 投标时材料信息价(不是投标材料价) 然后取税金。每个月的材料量应按照施工日志做划分。
2011-08-03 10: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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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建设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而产生的材料费用增加,建设方要补偿材料等差价。你方要提供延期后材料市场价等佐证资料,提出书面申请,双方洽商一般都能解决。
2011-08-03 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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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期索赔方面入手进行该项工作比较合适;
2011-08-03 09: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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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赔偿的问题方面入手
2011-08-03 1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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