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kkuuu12 2011-10-05 21:34:54 | 江苏省 土建算量GCL2013 | 419查看 3回答
我做的一个工程,框架结构,现取消了内部砌体墙(该部分墙体还未施工0,
施工方向甲方要求这部分内部砌体墙的管理费和利润补偿,作为业主方,我们该如何反驳?基于何种理由?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施工合同》就是依据: 1、里面是否规定了按照 施工图、【设计变更】、三方签证 进行竣工计算? 1)、如果规定了,现在如果设计单位出具了《设计变更通知单》,那么竣工结算就必须按照后续的 通知单执行 竣工结算。而不是施工图!(因为施工单位要求索要费用,所以不存在 三方签证了。) 2)、如果 施工合同 规定 只按照原设计图 进行竣工结算。那么甲方就应当补偿施工单位一切费用。 2、如果 施工合同为 【包干】合同,那么,合同价不能进行调整,砌体墙是否取消与 竣工结算 的造价无关! 出现这种 拉经扯皮 现象,查看施工合同就能解决问题了。 如果 施工合同 的规定是模糊的,那么只有查看: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按照这个规章和标准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这个 财政部和建设部发布的规章, 和 建设部发布的 标准,可以在本网站【共享资料】栏目中搜索下载。
2011-10-05 21:49:35
-
施工方向甲方要求这部分内部砌体墙的管理费和利润补偿,作为业主方,我们该如何反驳?基于何种理由? 答:首先看合同和投标文件的承包范围,如果确实属于甲方原因取消内墙,施工单位提出的管理费和利润的补偿,应该属正确的范畴,首先应考虑施工方在中标后的资金投入和安排等等。
2011-10-06 08:03:33
-
业主方不需要向施工方补偿。
2011-10-06 22:33:41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