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面积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中有设计变更如何办理结算

    1、该合同为建筑面积固定单价包干。 2、包干范围中有基础桩基6米,但实际开挖为10米以上。 3、安装工程材料由钢塑管改PPR管。 4、结算中没有能支持原工程的单价和工程量依据, 在结算中如何办理扣减原工程等?这样的结算如何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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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这个合同,差不多相当于总价包死合同,不好改变。至于你所说的几项是不是可以调整,那得主要看合同中对造价调整因素、方法有关内容的约定。有,按合同约定,没有,只有抱着试试的态度和甲方协商。

    2011-10-18 14:54:50 

  • 1、基础桩基6米,但实际开挖为10米以上:要看合同具体约定的条款和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如果属于设计变更,要计算增加费用(定额直接费、措施费); 2、安装工程材料由钢塑管改PPR管,计算主材差价即可。

    2011-10-18 09:18:20 

  • 1、桩基础部分按时调整,因为桩基工程一般在设计时都是依据地堪报告预估桩深(桩长)。结算时按投标时的组价方式调整工程量即可,即执行投标综合单价调整量。 2、安装工程材料由钢塑管改为PRR管,这属于设计变更,依据合同按实调整,有相关项目,执行相关投标综合单价,没有,重新组价。因为材料性质的变化,会带来人工和机械的变化,不光是材料价格的问题。 3、没有能支持原工程的单价和工程量依据时,就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相关计价依据的约定,进行投标时和施工后的工程量双重核对,进行增减。

    2011-10-18 09:23:10 

  • 您说的这种情况在工程包干中是经常发生的, 至于第一项基础加深,和第二项中的管材发生变化就可以做一个工程签证单,这样在结算中便于核对,这块合同上应该有规定如果发生变更,因该怎样进行结算的!

    2011-10-18 09: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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