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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 2011-10-20 15:08:39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1860查看 6回答
关于进度款支付的问题
请问各位一下,合同中有这么一条款“甲方每月拨付的进度款额为乙方当月完成工作量的 80% ,并扣除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付至已完工程造价的83% ”。 试问,这个“主体结构封顶”是指地下室顶板以上的塔楼还是说包含地下室部分,例如:我这里的工程有一部分地下室顶板已完成,那么这部分地下室是不是可以按83%来支付进度款,还是这有塔楼那部分的地下室才能支付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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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有塔楼的地下室和未托塔楼的地下室是不是两个单体; 2、是不是两个合同,按你所述应是一个合同。 故:在一个合同的前提下,如果是两个单体,则不托塔楼的地下室封顶后可付至83%;如果是一个单体,则要等塔楼封顶后才可支付到83%。 注:如果是一个单体,主体结构封顶是指塔楼封顶,这无疑问的。地下室可看做是一种箱式基础形式。
2011-10-20 15: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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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是指塔楼封顶后
2011-10-20 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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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区分地下室、塔楼,是说“主体结构”,那么就是指塔楼了。正常的是需要分开的,毕竟地下室的造价所占的比例是大的。
2011-10-20 1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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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值得是塔楼的结构屋面顶板封顶。不是地下室封顶。
2011-10-20 15: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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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屋顶顶层封顶,不可能是局部地下室,仅供参考
2011-10-20 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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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括地下室部分的主楼主体。
2011-10-20 17: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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