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类别划分

    前辈们,请教个问题,我的项目是16000㎡,77#、78#楼基础和地下室是连着的,地下室5200㎡,出地面后两栋楼分开了,77#楼8层加阁楼,屋面高度26.1米,78#楼11层加阁楼,屋面高度34.8米,现在甲方把78#楼及地下室归为一类工程,77#楼地上部分归为二类工程,但我个人觉得它们是一个基础应该算一个单位工程,应该都为一类工程,你们认为呢。

    问题补充:哦,我是吉林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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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007的回答,按上表规定的标准核定规定的类别。

    2011-11-13 12: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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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地下室上托两个单体,不能单独划分工程类别。尤其是水暖和电气工程,地下和地上是相互关联,无法分开的。 统一按一类工程取费。 其次,吉林省的工程类别划分,费用定额上有明确规定,其三项指标,满足其中两项即可。 下图是吉林省的相关划分规定

    上部

    2011-11-13 18: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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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楼地上部分归为二类工程。

    分开

    2011-11-12 22: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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