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清单招标措施费问题

    你好,我是一名无锡的土建造价人员,现有一个问题困扰我,希望能得到您的解答;清单招标项目,施工单位投标前应该踏勘过现场,现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施工范围内有一明河,业主未平整掉,现在该明河部分在房子范围内,部分在房子范围外,但施工单位要设置临时道路等,故就房子外围外的明河提出签证要求,请问是否可以签证,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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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你的描述中看,如果是因为是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投标前并未将三通一平做完的话,施工道路并为进入施工现场,而由施工单通常对明河的处理才将临时道路联通到施工现场,这个费用应该由建设单位来支付这个费用,可以办理签证,

    2011-11-30 20:11:41 

  • 可以签证,因为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场地平整)是甲方的责任,应该在招标前完成。

    2011-11-30 20:05:30 

  • 可以签证,其一,三通一平是甲方负责的;其二,看招标合同是否包含此项;其三,与甲方工程师说明情况;

    2011-12-01 09:44:00 

  • 这个是可以签证的,项目在招标之前就应该具备三通一平的条件,这都招标完成,施工单位都进场了,甲方都还不能提供施工条件,施工单位都是可以拒绝进场施工的,由甲方不能提供施工条件而导致施工单位的工期及其它损失,也能进行索赔。

    2011-12-01 1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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