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供材结算时如何扣除

    我这边有个工程是固定总价合同的,内墙瓷砖及地砖为甲供材,按现在的排版模式会节余一部分瓷砖和地砖。如何与甲方经行结算,节余的瓷砖我们是否可以不返还甲方。如果返还甲方,是否要扣除原清单的工程量?请高手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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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用返还,按实际供应量扣除材料价。

    2011-12-02 10:41:54 

  • 为什么不返还,甲供材是由甲方订货进货的,施工单位不计材料费,要把这部分的材料费扣除

    2011-12-02 10:45:07 

  •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你方施工中节约的材料可不用返还。甲供材价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及价扣除。工程量也不用扣除。

    2011-12-02 10:50:23 

  • 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办,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不返还,但会按实际提供的量扣款。如果返还甲方,当然不会扣除原清单的工程量,如果把工程量扣了还怎么计算人工费、辅材费等其他费用。要扣款时还要在单价中将保管费扣除(因为材料是施工单位在保管)。

    2011-12-02 10:50:29 

  • 清单含量肯定是要全部扣除的,如果合同中对节约材料没有奖励的话,最好是不要返还了,只要不超供就行。

    2011-12-02 10:52:29 

  • 甲供材照样计入总价,在税后退还甲供材,正常消耗量结余的属于施工单位的。

    2011-12-02 10:56:48 

  • 之前我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我们是按合同结算完以后,库存剩余的材料偷着卖了。呵呵。你要是返还甲方,甲方还以为合同量多了你们挣大钱了呢,从思想上就反感你们了。这样对你们结算就麻烦了。

    2011-12-02 10:58:10 

  • 既然是固定总价合同,就已经考虑了综合变化因素,结算应按合同价+变更+签证形式。结余的甲供物资,原则上应返还甲方,同时工程量不会核减。但实际中一般都是施工单位自己处理了,这个你懂的。

    2011-12-04 09: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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