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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M418809463 2011-12-15 14:30:16 | 甘肃省 其他专业 | 499查看 2回答
工程结算问题
甘肃省清单《计价规则》规定:对于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主要材料价格风险,合同无约定的承包人只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差,超出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请问专家:在工程结算时是按所有一类材料预算价的5%扣除(包括负差材料),还是只扣除涨价部分一类材料预算价的5%(负差材料不扣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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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涨价部分和落价部分的5%
2011-12-15 14: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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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结算时是按所有一类材料预算价的5%扣除(包括负差材料),国家规定是正负10%
2011-12-15 14: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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