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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藤 2011-12-30 10:57:09 | 贵州省 其他专业 | 1563查看 2回答
合同中约定价差部分不下浮,请问价差部分涵盖未计价材料吗?
1/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里面是这样描述,“本工程的实行总价下浮10%,其中主要材料实行报批价调差,价差部分不下浮。” 2 / 现在结算时的问题是未计价材料在04定额里算不算价差范畴,我的理解是市场价与定额价的差价就是价差,既然价差部分不下浮,那主材(即未计价材料部分的价差)更不应该下浮,因为材料在定额里没有计算管理费/利润等,如果下浮以后实际上是不合理. 3/ 请问各位专家对我理解的这个问题进行发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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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一般未计价材料不参与下浮
2011-12-30 16: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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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说法,我认为是主材调差价,汇总完,工程总价下浮10%
2011-12-30 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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