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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126.com 2012-02-15 08:44:13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1516查看 1回答
采用钢板桩支护的基槽时
采用钢板桩支护的基槽时,当开挖至支撑设计标高以下0.5m时必须停止开挖,及时设置钢支撑,支撑设置在钢围檩上,待支撑架设完毕后,应检查确认支撑的稳定性,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施工,基坑开挖到距离坑底20cm时,必须采用人工挖除,严禁超挖。 在这样的描述中,我是按 拉森钢板桩 计算重量,其余的包含:钢支撑、钢围檩、腰梁 都综合考虑在 拉森钢板桩中,不另外单独计算; 但是 施工方送审的结算中,就单独计算 钢支撑 重量,说是 这属于 沟槽支撑,需要单独计算; 请教各位同行,能够帮我分析下,并且帮我找找 在06广东定额中,属于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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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这些工作内容是属于沟槽支撑,可以单独按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2012-02-15 2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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