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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scfcel 2012-08-04 18:48:58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727查看 2回答
脚手架问题
1、请问阳台和挑檐包不包括在每一层的建筑面积里面呢? 2、无围护结构的框架该不该套外墙综合脚手架?如果应该套用,但每一次的悬挑板部位和悬挑长度都不同,应该如何计取工程量呢? 3、上层悬挑板面积本次的里脚手架问题应该不应该包含在内呢? 谢谢问题补充:请各位前辈回答问题之前请先搞清楚您是针对哪个地方的定额的,我是广东地区的,用的是广东2010定额!你们别的地区的跟广东地区的计算规则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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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 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 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3.悬挑结构不单独计算脚手架,混凝土浇筑时,模板支撑中已经起到脚手架支撑的作用了
2012-08-04 19: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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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阳台是要计算建筑面积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挑檐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 2、无围护结构的框架应该按建筑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而不是套外墙综合脚手架。每一次的悬挑部位不同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如果是执行综合脚手架时,不再计算其他的脚手架,如果是执行单项脚手架时,再计算里脚手架。
2012-08-04 19: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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