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结算时,材料价差的问题

    合同约定,在合同承包范围以内的主要材料(含设备)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的情况,其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差价由承包方承担或受益;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或受益。 1、这个意思是不是如果价差超过10%才能调整材料价,如果没超过10%则施工方在做结算时的材料价应以投标时的材料价? 2、那如果材料价差没超过10%,则在做结算时材料价不做调整,那施工岂不是亏了? 3、这个价差是不是应该把(施工期间每个月份的各种材料加起来)/月份得出=平均价格 此平均价格-投标时价格/投标时价格*100%=得出的数是否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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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按合同可调材料价差超过10%才能调整; 就是市场现行价—投标价×(1+10%)=可调价差 2.材料价差不超过10%不做调整,甲乙双方都有风险。 材料价上调乙方有亏损;材料下调甲方增加投资成本,乙方盈利。 3. 求材料平均价格不是按月份平均,应该按同一种材料各批 进的数量乘各批单价合计成总价,再用总价除以各批数量之和, 求出平均单价;另一种方法用各批材料数量分别除以各批材料数量之和, 求出各批材料量占总量的百分比,再用各批的材料单价乘各批的百分比, 分别乘的计算结果加起来就是加权平均单价, 新组成的平均单价—报价时的材料单价×(1+10%)=可调材料单价差

    2012-08-30 13:40:37 

  • 合同约定,在合同承包范围以内的主要材料(含设备)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的情况,其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差价由承包方承担或受益;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过部分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或受益。 1、这个意思是不是如果价差超过10%才能调整材料价,如果没超过10%则施工方在做结算时的材料价应以投标时的材料价? 是这样,没超过这个涨浮,材料价还按合同价执行; 2、那如果材料价差没超过10%,则在做结算时材料价不做调整,那施工岂不是亏了? 话不能这么说,如果材料费降价了,你不是赚了。做买卖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这10%就是风险费。 3、这个价差是不是应该把(施工期间每个月份的各种材料加起来)/月份得出=平均价格 此平均价格-投标时价格/投标时价格*100%=得出的数是否大于10%? 你这种是结算的其中一种方法,具体操作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从你的考虑看如果材料涨价这样算更亏,不如按每期涨浮来操作签认。

    2012-09-05 08:51:46 

  • 你好,1、是的,按投标时的材料价格,2、需要施工单位对市场行情有个预测,3、是的,4、是

    2012-08-29 16:28:40 

  • 1、这个意思就是如果价差超过10%才能调整材料价,如果没超过10%则施工方在做结算时的材料价应以投标时的材料价。 2、那如果材料价差没超过10%,则在做结算时材料价不做调整,合同就是这个意思。 3、这个价差是应该把(施工期间每个月份的各种材料加起来)/月份得出=平均价格

    2012-08-29 16:26:58 

  • 具体看合同的规定.看你和业主所制定是怎么样的合同.总价合同.单价.可调单价.....你上述说的问题都是对的

    2012-08-30 07: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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