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这边的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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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就是说每个承包人对合同中的各项义务都要承担责任,并且是不分份额的责任。比如合同履行中违约或其他导致损害或违约赔偿,那么每个承包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的损害或赔偿,而不是根据内部约定的份额比例。

    2012-10-07 13:47:48 

  • 这边的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啊???? 这就是说联合承包的工程,双方之间是有关系的,不是独立的承包体

    2012-10-07 13:49:09 

  • 出现违约等情况时,共同承担责任,发包人可以把联合体或联合体内任意单位追究责任提起诉讼。

    2012-10-08 08: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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