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工程洽商编号

    工程洽商编号00-00-C2-XX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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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洽商编号是没有相关的规范规定的,这个都是企业自己要求按照进行编制的,你可以问问你们项目的负责人就清楚了

    2012-10-19 21:42:40 

  • 我同意一楼的,还是询问当事人为好。

    2012-10-20 08:37:12 

  • 全部工程洽商实行分专业按时间顺序统一编号管理。http://gaogo.good.blog.163.com/blog/static/89512427201121684748702/ <工程技术类合同洽商管理细则》 1 总 则 1.1 为规范公司工程类合同管理工作,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工程合同。 1.3 本管理细则作为公司工程管理文件,应与《合同管理细则》配套使用。 1.4 本规范由区域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本规范的制定、修改;由区域公司总裁签字后形成正式公司管理文件。由区域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贯彻、监督执行及执行解释工作。 2 变更、洽商鉴定的原则 2.1 权力限制原则 公司对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2.2 时间限制原则 公司对设计变更及洽商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2.3 一单一算原则 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洽商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 2.4 一月一清原则 每月10日前,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25日前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及洽商,核清造价并报区域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审核。 2.5 原件结算原则 设计变更及现场洽商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2.6 多级审核原则 设计变更及现场洽商的造价结算必须要经过二级以上审核。 2.7 标准表格原则 所有设计变更及现场洽商都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 3 职责 3.1 区域公司与项目公司职责划分: 3.1.1 洽商的决策权: 3.1.1.1 单件事件工程洽商增加造价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可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决策。 3.1.1.1单项事件洽商增加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不含10万元)由项目公司决策。 3.1.1.2单项事件洽商增加造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洽商变更需审批至区域公司总裁。 3.1.2 单项事件是指更改本事项增加的费用及因本事项更改造成其它相关专业的更改的费用。 3.2 各部门职责 3.2.1 区域公司设计研发中心职责 ① 负责组织图纸汇审、图纸交底工作。 ② 组织重大变更洽商的技术协商和处理。 ③ 对各类变更洽商技术方案的确定进行审核。 ④ 负责设计变更的修改及管理。 ⑤ 合同签署前对设计文件认真审查,提前发现设计和技术问题、错误、遗漏并予以纠正。 ⑥ 根据变更提出部门的要求,协调设计院完成技术资料的修改和确认工作。 ⑦ 对工程洽商原始资料初步审查,并对其合理性提出意见。 ⑧ 将已经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项目公司销售部门,并保证项目公司销售部门及时获得最真实的产品信息。 3.2.2 项目公司工程部: ① 合同执行前组织内部工程技术人员对技术资料审查,提前发现设计和技术问题、错误、遗漏并予以纠正。 ② 合同执行前组织监理和承包方对技术资料交底、审查工作,提前发现设计和技术问题、错误、遗漏予以纠正。 ③ 专业工程师有责任发现并提出图纸错漏项目的设计变更意见,及时反馈设计部办理设计变更。 ④ 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变更洽商原始资料初步审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合理性负责。 ⑤ 负责向审算部提供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开工、竣工日期等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资料。 ⑥ 直接参与施工索赔与反索赔的审核工作。 ⑦ 负责监督变更洽商的执行。 ⑧ 负责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资料的管理及传递。 3.2.3 项目公司审算部: ① 负责及时对变更洽商进行成本测算,为决策提供依据。 ② 分析、评价工程设计变更、洽商增减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与工程部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发生洽商变更。 ③ 配合工程管理部门确认现场拆改的工程量。 ④ 审核、确定洽商变更费用的增减。 ⑤ 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结算资料,负责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进行评审,对承包商的违约责任进行反索赔。 ⑥ 负责建立洽商变更台帐,及时反应、分析工程成本的变化。 3.2.4 区域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职责 ① 按月审核项目公司审算部洽商增减造价计算的准确性。 ② 按月审核分析项目公司洽商增减造价资料。 4 管理细则 4.1 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的定义 4.1.1 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合同建立之后,甲方对合同附件中设计和技术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代签。设计变更根据其起因分以下几类: ① (CO-A类)由于设计文件中的错误和遗漏,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由甲方设计部门协调设计单位认可的设计修改。 ② (CO-B类)应销售部门或业主提出的修改要求,由甲方设计部门提出并协调设计单位认可的设计修改。 ③ (CO-C 类)由于甲方设计部提出的要求,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作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由甲方设计部门提出并协调设计单位认可的设计修改; 4.1.2 工程洽商是指:在工程合同建立之后,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如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物的拆除等由乙方提出对合同附件中设计和技术文件及商务条款的修改要求。工程洽商根据其起因分以下几类: ① (CV-A类)在施工过程中,为适应现场施工条件和进度,乙方在施工过程提出改变施工做法、替换材料,经协调由甲方设计部门认可的设计修改。 ② (CV-B类)在施工过程中,无法界定责任单位但必须施工的零星工程(如施工现场渣土清运、成品保护等)。 ③ (CV-C)类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4.2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程序 4.2.1 提出和起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所有变更洽商均由设计、工程部门起草,不得由施工单位人员起草。 4.2.2设计变更管理 4.2.2.1 设计变更程序 CO-A类设计变更程序 ① 事件发生时由设计部门经办人整理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核单》(表QS-001)。 ② 设计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核单》时,应按规范管理规定编号并明确设计变更的种类及起因。 ③ 当涉及到其他相关专业时,还应征询专业工程师的意见。 ④ 设计部经办人应在该事项论证阶段通知审算部计算更该引起的造价变化,或在需要审算部提供意见前7个工作日通知审算部。 ⑤ 单项事件洽商增加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不含10万元)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核单》经项目公司设计师、设计部经理、工程部、项目总经理会签审批后开始实施。 ⑥ 单项事件洽商增加造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需审批至区域公司总裁。 ⑦ 设计变更单甲方一栏需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设计部经理双签后生效。 ? C0-B类与CO-C类设计变更程序 ① 事件发生时由设计部门经办人整理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核单》(表 QS-001)。 ② 设计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核单》时应按规范管理规定编号并明确设计变更的种类。 ③ 当涉及到其他相关专业时,还应征询专业工程师的意见。 ④ 设计部经办人应在该事项论证阶段通知审算部计算更该引起的造价变化,或在需要审算部提供意见前7个工作日通知审算部。 ⑦ 单项事件洽商增加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不含10万元)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审核单》经项目公司设计师、设计部经理、工程部、项目总经理会签审批后开始实施。 ⑧ 单项事件洽商增加造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需审批至区域公司总裁。 ⑤设计变更经过设计部、工程部、审算部、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可实施。 ⑥设计变更单甲方一栏需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设计部经理双签后生效。 4.2.2.2 设计变更应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 4.2.2.3 不同合同单位的设计变更应分别编写。 4.2.2.4 设计部将设计变更通报营销部。 4.2.3 工程洽商管理 4.2.3.1 工程洽商程序 ① 项目公司工程部本专业工程师应征询与其他相关联专业工程师意见,需要与设计部门沟通的还需征询设计部门意见。 ② 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填写《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审核单》(表 QS-001)前,应将工程洽商变更单、本变更的施工预算(每一份工程洽商审核单对应一份洽商预算);作为审批文件的附件,进入汇签审批程序。 ③(CV-C)类需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审算部专业工程师到现场核实工程量后,方可执行审批程序。 ④ 经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确认的洽商,单项事件洽商增加造价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经设计部(仅CA-A类)、工程部、审算部、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可实施。 ⑤ 经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确认的洽商,单项事件洽商增加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需审批至区域公司总裁后才可实施。 ⑥工程洽商变更单甲方一栏需工程部经理及审算部经理双签后生效。 4.2.3.2 工程洽商应注意的问题 ① 洽商中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等。 ② 工程人员应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等规定,明确工程发生的事实及图纸上不能标识清楚的尺寸,做到签证工程量准确、字迹清晰、书写规范、签证原因清楚。 ③ 不应直接在工程洽商上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④ 如果洽商附有施工图纸,则监理及项目部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合同审算部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⑤ 如洽商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无法用工程语言描述的工程量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工程部工程师与审算部工程师共同现场认定。 4.3 对变更、洽商格式的要求 4.3.1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应按后附格式(QS-002、QS-003)填写。 4.3.2 不同合同单位的变更、洽商应按不同专业、不同合同主体分别办理变更、洽商。 4.3.3 在“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上签字的人员均应签署日期。 4.3.4 凡设计变更甲方签字一栏应有设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签字。 4.3.5凡工程洽商甲方签字一栏应有工程部经理、审算部经理签字。 4.4.6 如变更、洽商未按以上要求办理将视为无效洽商,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4.4 变更、洽商文件管理 4.4.1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在各部门转签前,应由起草本洽商的专业工程师在洽商的左下角统一编号。编号原则如下: ① 设计变更:CO-合同编号-XXXX (各专业XXXX为连续编号,不可中断)。 ② 工程洽商:CV-合同编号-XXXX (各专业XXXX为连续编号,不可中断)。 4.4.2 无洽商编号的洽商一律不得进行审批。 4.4.3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正式洽商的留存及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内部收发及对外的发放。 4.4.4在办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时项目公司至少留存原件两份,其中之一作为项目公司审算部作为结算依据,审算部无原件文件的结算时一律不予以确认。 4.4.4 本月签署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应在当月完成审批程序,并发送到施工单位、项目公司内部相关部门。 4.4.5 项目公司工程部、审算部应分别按专业建立洽商台帐,并在每月25日前项目公司审算部各专业造价工程师应与工程部资料管理员核对台帐,双方在台帐上签字确认。台帐格式见附表(QS-003)。 5 费用计算 5.1 项目公司审算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增减造价金额报送到审算部。 5.2 项目公司审算部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已完成的变更、洽商增减造价审核完成。 5.3 项目公司审算部应在每月10日将核对上月变更、洽商计算资料及增减造价统计表(SQ-004)及报区域公司审算管理部审核。 5.4 区域公司审算管理部应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变更、洽商增减造价审核意见反馈给项目公司审算部。 6 奖罚 6.1 施工图中存在的设计节点不详、各专业不交圈等问题,应在图纸会审及施工图交底中解决。 6.2 在施工图纸交底后,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签证,除以下因素外: 6.2.1 公司明确要求提高设计标准、更改设计方案或应销售部门或业主提出的修改(CO-B类)变更。 6.2.2 在工程实施阶段,因设备选型与图纸设计不符,导致的基础变更等。 6.2.3 如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基坑处理等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造价。 6.2.4. 在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以外,但施工过程影响施工中必须处理事件,如开工前施工场地上渣土的处理。 6.2.5 因设计标准、设计方案更改或应销售部门或业主提出的修改导致的拆除等。 6.3 工程开工后每三个月为一个考核单元,由区域公司主管副总裁组织项目公司工程部、设计部、审算部对已发生的洽商产生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产生的原因,对不合理的洽商处罚如下: 6.3.1 设计变更: ①一个考核单元中,出现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 设计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10%,工程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3%,审算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1%。 ②一个考核单元中,出现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十万元至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的设计变更: 设计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30%,工程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8%,审算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4%。 ③一个核算单元中,出现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不合理设计变更:设计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50%,工程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14%,审算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7%。 ④一个核算单元中,出现一百万元以上的不合理设计变更: 设计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80%,工程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23%,审算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14%。 6.3.2 工程洽商: ①一个核算单元中,出现五万元以下(含五万元)的不合理工程洽商: 工程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10%,设计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3%,审算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1%。 ②一个核算单元中,出现五万元至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的不合理工程洽商: 工程部相关人员本季度绩效工资的30%,设计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8%,审算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4%。 ③一个核算单元中,出现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不合理工程洽商: 工程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50%,设计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14%,审算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7%。 ④一个核算单元中,出现五十万元以上的不合理工程洽商: 工程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80%,设计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23%,审算部相关人员扣本季度绩效工资的14%。 6.4奖励: 6.4.1 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节约成本的,按节约成本额度的10%奖励。 6.4.2整个项目结算完成后,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增加造价不超过原预算的3%(不含3%),按建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奖励合作团队。

    2012-10-19 23: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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