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价差计算问题

    有个前辈和我说价差的计算问题,有点颠覆我以前的看法,特来求证: 清单计价:材料价差=(施工阶段材料的信息平均价-投标当月的材料信息价)*材料消耗量。 定额计价:材料价差=(施工阶段材料的信息平均价-材料定额基价)*材料消耗量。 清单和定额皆考虑已达成调差条件,可以调差。 请问以上价差计算公式可正确,望各位大师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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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材差计算公式正常情况下是对的,合同签订调材差有风险系数时应该再扣掉风险系数。

    2012-11-30 17:29:20 

  • 一般情况下就是这样执行。。不过主要还是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2012-11-30 20:25:28 

  • 材料价差=(施工阶段材料的信息平均价-投标当月的材料信息价)*材料消耗量。前提是:投标当月的材料信息价=投标组价的材料价才能适用。

    2012-11-30 18: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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