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结算时措施费记取问题

    合同中有“竣工后,施工单位按合同签署前已核的工程量及由业主、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增加工程量乘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及按规定重新组合的综合单价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结算,再加上闭口包干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用编制工程总结算报业主审核”这样的条款,结算时变更和签证的工作量(合同外)可以记取措施费吗?有何依据
我来答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7)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根据省里规定,只要涉及到模板和脚手架的措施费用可以追加,其他的措施费是不能计算的

    2013-01-12 22:40:08 

  • 已采纳
    闭口包干的措施费是合同约定的,那么,就要研究一下看看,合同中是怎么说的。

    2013-01-12 07:10:35 

  • 已采纳
    按照你说的合同规定措施费已经封口包干,增加的工程量按合同中的综合单价,我认为结算时就不应该再增加措施费了。

    2013-01-12 07:22:01 

  • 已采纳
    “竣工后,施工单位按合同签署前已核的工程量及由业主、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增加工程量乘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及按规定重新组合的综合单价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结算,再加上闭口包干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用编制工程总结算报业主审核”这样的条款,结算时变更和签证的工作量(合同外)可以记取措施费。因为变更签证是合同外的;闭口包干的措施费是合同内的。

    2013-01-12 06:38:40 

  • 已采纳
    合同中有“竣工后,施工单位按合同签署前已核的工程量及由业主、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增加工程量乘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及按规定重新组合的综合单价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结算,再加上闭口包干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用编制工程总结算报业主审核”这样的条款,结算时变更和签证的工作量(合同外)可以记取措施费吗?有何依据 技术措施费可以计取,如模板,脚手架,组织措施费很难追加。

    2013-01-12 15:48:17 

  • 已采纳
    我想问一下合同外的签证变更的取费有木有一个标准   是按合同内的取费记取  还是按送审结算书的取费记取  比如说合同内措施费按  0.098记取 变更送审的又是按0.112记取的  那么我们审计的时候是按那个记取呢?

    2016-01-28 14:02:46 

还有 1 条答案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