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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91013 2013-01-15 15:09:43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2172查看 1回答
层高加高后如何影响措施费用的增加?
地下室:(广东定额) 1、副楼地下室层高3.9米,主楼地下室层高4.5米,变更后,副楼 地下室层高3.9米,主楼地下室层高加高到4.8米。 结论是,主楼地下室加高30公分。 问题: 层高加高30公分,具体增加了哪些费用?如: 1.主副楼有标高落差的地方有60公分增加到90公分,该处梁加高(钢筋、砼等)。 2.措施费用: 模板超高了多少呢? 3.措施费用:脚手架又改怎么算,是否算超高呢? 4.请大家补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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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楼地下室层高3.9米,主楼地下室层高4.5米,变更后,副楼 地下室层高3.9米,主楼地下室层高加高到4.8米。 结论是,主楼地下室加高30公分。 因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模板子目,层高是按3.6m考虑的(包括3.6m)。建筑设计层高超过3.6m时,计算超高支模增加消耗量子目,梁、板合并套用梁板超高子目,墙、柱合并套用墙柱超高子目。超高支模增加消耗量子目不适用于栏板、挑沿、天沟、楼梯及构筑物类构件。工程量计算规则:墙柱3.6米以上部分工程量,框架梁、单梁为梁底超过3.6计算,平板为板底超过3.6米计算,有梁板为现浇板底超过3.6米,则梁板全算。 如果以前主楼地下室层高4.5米已经计算了超高,现在按4.8米计算是一样的,增加不了,以前没有计算,现在还可以算。 墙柱脚手架高度增加还可以算一点。 我们这没有,如果你们定额里面有这个杠杠,那在4.8米范围内还可以增加点费用。 脚手架不是按面积算的呀,不是按墙面积算的吗,墙加高了,面积自然就大了。
2013-01-15 16: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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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围墙加高了一遍,这费用还算在原来投标报价的措施包干费里面吗?
因为广州市市建委新出台的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图集,原来2米高的围墙需加高到2.5米,请问这加高部分的费用是算在原来投标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里头,还是算因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要重新计价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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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计价程序表中第4点:土石方运输增加费按每立方米5元计入措施项目费中的其他费用内。这句话应该怎样
广州市计价程序表中第4点:土石方运输增加费按每立方米5元计入措施项目费中的其他费用内。这句话应该怎样理解?是指的土石方运距还是土石方的数量超过一定范围后,需要计运输增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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